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培育与转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我院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开展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培育与转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智能院科技管理部会同财务资产部组织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验收,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确定验收结果。“评优验收”和“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结题归档;“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六个月的整改期限内完善有关项目材料并提出结题复审申请。
三、验收流程
1.填报项目结题报告。请各项目团队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结题报告及附件(结题报告格式见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imi.most@hfut.edu.cn(邮箱主题:2023年度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名称+姓名),结题报告(含附件:包括署名智能院的申请或授权专利、奖励证书、论文首页、经费情况等)须打印装订一式2份并加盖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公章后,交至智能院科技管理部。
2.专家评审。项目论证采用PPT汇报及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团队按照PPT模板(附件3)准备汇报材料,并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前与结题报告同步发送至邮箱imi.most@hfut.edu.cn。具体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邹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19196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工大智能院科技管理部办公室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