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发布2026年度“医工融合专项”申报通知
关于联合发布2026年度“医工融合专项”申报通知
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推动医工交叉深度融合与护理学科创新发展,赋能护理学领域前沿技术研发、概念验证与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与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共建“医工融合联合研发中心”,现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度“医工融合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专项聚焦护理学科问题和需求,重点围绕转化医学、循证医学、精准医学、智慧医疗等新理念,联合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等探索应用、概念验证与推广落地,所有申报课题参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选题与设计,具体指南内容如附件1所示。
二、资助计划
本次专项实行分项支持模式,获批课题资助额度为20.0万元/项。课题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70%,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剩余30%。其中,安徽医科大学给予护理学院/附院申报团队经费10.0万元/项,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给予本校申报团队经费10.0万元/项,且经费在各方单位账户,不予外拨。立项课题须由双方团队围绕研究内容联合开展,深度推进医工交叉融合。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名额依据申报整体数量与综合质量统筹确定。
三、申报条件
1.专项实行两方负责人(申请人)制。由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或附属医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分别设立专项负责人,联合组建研发团队。
2.双方申请人均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水平,治学严谨,无不良学术行为,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作能力。
3.双方申请人均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且能够配备胜任研究任务的科研团队,为课题顺利实施提供科研条件保障。
4.双方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申请一个课题,申请和参与不超过2项。团队成员参与不超过2项。
5.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所在申请人应无终止或尚在整改期内的院立项目。
四、申报过程
1.双方申请人须共同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并由其中一方申请人发送至指定邮箱。盖章版电子申报材料格式为“.pdf”,文件名称为:姓名+单位+课题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aydhlkyxkxw@163.com。
注意:护理学院申请人员由个人报送申报材料,附属医院申请人员由所在单位护理部报送电子版的申报材料。
2.各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本单位的组织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3.各申报单位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6日,过期不予受理。
4.各申报课题须经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与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统一组织评审,择优批准立项。
五、结题要求
1.课题起止时间:2026年8月1日-2028年7月31日。
2.成果考核要求:专利、软著、实物成果、指南、咨询报告、论文(科技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对有成果转化潜力的课题优先给予支持。
3.结题材料要求:
(1)完整的结题报告1份。
(2)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附院:①申请独属的知识产权(专利、软著等)不少于1项;②临床验证报告1份;或者发表论文、专著等不少于1篇(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须排名第一或共一、通讯或共同通讯)。
(3)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①提交实物成果(如样机、样品、产品、软件系统等)不少于1套;②申请独属的知识产权(专利、软著等)不少于1项。
4.成果转化经费达到20.0万元,结题获评优秀者,可申请滚动支持。
5.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课题负责人应当于课题资助期结束2个月前提出申请,说明不能按规定期限完成课题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报送至经费拨付单位。
六、成果归属
本专项研究形成的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方案及相关科研成果,遵循合作共有、合理使用、权益共享原则。各方独立完成、使用各自经费产生的成果,归各自单位所有;鼓励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或附属医院与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联合研发,其产生的成果可共同所有。双方共有成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知识产权归属、分配和成本,以及转化收益等按贡献比例,另行约定。
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研发的相关技术,署名单位需包含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或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七、其他事项
1.课题实施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课题负责人或终止课题实施的申请,报送所属单位审批:
(1)负责人调离本单位。
(2)负责人因病休等特殊情况离开该课题研究6个月以上且不超过1年或离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安排合适人选代理;超过1年的,应更换负责人或者终止课题。
2.课题在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中止或撤销资助课题处理:
(1)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严重违背科学道德;
(2)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未开展任何实质性研究工作;
(3)经费使用不符合学校有关的财务制度;
(4)其他课题执行过程中的严重违规行为。
中止和撤销的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须对执行期间的情况进行如实汇报,对资助经费进行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护理学院审批同意后备案,情节特别严重者交由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转化医学研究院科研基金实施办法》或《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培育与转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杏林路26号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护理学院学科科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869181 邮箱:aydhlkyxkxw@163.com。
2.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科技管理部A323
联系电话:0551-62919196
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安徽医科大学科技产业部(安徽省转化医学研究院)
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