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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29来源:合工大智能院

入驻企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附件3),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申报程序

1.  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1)。

2.  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  建议智能院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应报尽报。

2.  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1)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

3.  申报企业请于11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2份,编制目录,胶装)报送至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区政府南楼425室)。

四、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包河区工信局咨询电话:63357373。

合工大智能院市场开拓部:0551-62919211。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doc

附件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

附件3: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