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各入驻企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附件3),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申报程序
1. 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1)。
2. 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 建议智能院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应报尽报。
2. 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1)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
3. 申报企业请于11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2份,编制目录,胶装)报送至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区政府南楼425室)。
四、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包河区工信局咨询电话:63357373。
合工大智能院市场开拓部:0551-62919211。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