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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包河区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1来源:合工大智能院

入驻企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http://jx.ah.gov.cn/sy/wjgg/147209451.html),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佐证材料(含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与系统中上传的保持一致,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最终评价结果,建议企业系统提交后,及时与所在县区联系确认。

2.请申报企业于3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2份,编制目录,胶装)报送至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区政府南楼425室)。

3.建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直通条件企业申报本批次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市经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包河区经信部门咨询电话:63357348;

合工大智能院市场开拓部:0551-62919211。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1日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