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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5-04来源:合工大智能院

各科研团队、入驻企业: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社秘〔2023139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外秘〔202314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高秘〔202314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142号),请有意申报的科研团队及入驻企业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及指南,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我院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社会发展领域包含生命健康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公共安全领域。具体申报内容见“附件1:‘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科技合作领域:包括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具体申报内容见“附件2:‘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3农业科技领域:重点支持生物育种、智慧农业、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绿色食品等攻关方向。具体申报内容见“附件3:‘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4高新领域包括高新技术领域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领域。含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新型显示、仪器仪表、传感器等7个优先主题22个子方向。具体申报内容见“附件4:‘高新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5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包括前沿引领领域、人工智能领域、先进制造领域、新材料领域、碳中和领域、生物种业领域、生命健康领域等7个优先领域45个子方向。具体申报内容见“附件5: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合作领域、农业科技领域项目应聚焦安徽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急、最紧迫”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高新领域项目应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的要求,按照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部署,重点聚焦省十大新兴产业,各市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坚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以企业为核心构建科技和产业之间互融互通的桥梁纽带,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奔着“最紧急、最紧迫”的问题开展科技攻关,有针对性地攻克一批“卡脖子”难题,研发出一批国产化替代重大产品。优先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产学研合作、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项目。

3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应坚持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落实“引领”“倒逼”两张清单,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重大基础研究指南项目,鼓励联合沪苏浙龙头企业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协同攻关。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1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1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项目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6同一个项目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等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且本次申报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7、截至申报截止日期,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8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模板详见附件6),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9、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10、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11、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不高于20%给予资助。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组或合作单位自筹解决(具体可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差额经费解决方式)。

3、省财政资助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实行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三、申报流程

1、各科研团队及入驻企业可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jt.ah.gov.cn/index.html),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填报,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588:00,关闭时间:202352717:30,逾期不予受理。

2、请有意向依托智能院申报的科研团队于202352417时前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内填报并提交智能院(承担单位)审核。经智能院审核确认后,统一推荐至安徽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

社会发展领域:生命健康领域,0551-62648501;碳达峰碳中和领域,0551-62678552;公共安全领域,0551-62648501

科技合作领域:国际科技合作专项,0551-62654531;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0551-62657892

农业科技领域:0551-62678648

高新领域:0551-6265352862674421

重大基础研究项目:0551-6537009264696835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551-64691013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0551-62659203

2)监督举报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9203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3)系统支持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400-161-6289

4)合工大智能院联系电话

科技管理部:申老师、邹老师0551-62919196

 

社会发展领域通知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4741.html

科技合作领域通知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5571.html

农业科技领域通知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5631.html

高新领域通知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6371.html

重大基础研究项目: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6031.html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202354


附件:

附件1:“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高新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5: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6:联合申报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