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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工大智能院12家培育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时间:2022-04-16来源:市场开拓部


2022411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安徽省科技厅公布了安徽省2022年第二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安徽合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峰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贝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智能院入驻企业成功入库。


安徽省2022年第二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
1安徽合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2合肥市峰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3安徽贝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4安徽动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5合肥沃工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6合肥威兹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7安徽英乐能源互联网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8安徽新仁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9安徽汇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10安徽辰图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11合肥艾瑟沃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12安徽华工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红利】

()税收减免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假如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投入为200万元,如按之前75%比例加计扣除,可在税前实际扣除350万元;比例提至100%后,可在税前实际扣除400万元。这意味着,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了25%,加计扣除额就会提高50万元,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来算,企业相较以前可以少纳税50*25%=12.5万元。

(二)亏损弥补年限延长

20181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三)政策支持

财政补贴奖励、科技型政策优先支持、研发费用后补助等。例:合肥市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的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低10万元,最高100万元(合政办〔20218号)。

近日,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公布2021年合肥市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结果的公示,我院入驻企业安徽合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九州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沃工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合肥福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获得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补助86.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