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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11-24来源:合工大智能院

各项目团队: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33号)要求,现就我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包含“限额申报类项目”和“非限额申报项目”两类。其中,高新技术专项(不含量子信息技术领域项目)、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科技惠民专项以及科技合作专项中生态环境、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为限额申报项目,各限额推荐1项。科技强警领域项目申报不限额,由省公安厅负责推荐;量子信息技术领域项目、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领域项目申报不限额,由我院负责推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符合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1),且围绕我院主攻的“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及其制备工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储能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健康与医疗设备、物联网及大数据”七大领域。

2、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方式;原则上项目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科技惠民专项中人生命健康领域的临床研究项目、标准化研究领域(A类包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B类地方标准)项目按照A类30万元/项、B类10万元/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企业资金投入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等项目除外)。

4、同一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且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6、合作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前与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与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模板见附件2)。

7、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项目合作单位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

8、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9、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三、申报流程

1、项目主持人登录 “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4:30,关闭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7:30。

2、请有意申报的科研团队于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内填报并提交智能院(承担单位)审核,同时打印纸质材料3份报送至智能院科技管理部。

3、智能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予以公示后,统一推荐至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申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19196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2021年11月24日

安徽省科技厅通知网址: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688101.html

附件1: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docx

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docx